2022-03-14 16:03 | |
第13屆會員代表選舉訂於111年04月10日(日),請踴躍出席投票,即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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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本會第13屆會員代表選舉訂於111年04月10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至下午4時在本會會館辦理。 會員到本會親自選舉投票者,即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至選舉結束為止。 逾時視同自願棄權,請踴躍出席投票。
說明: 1.本次(第13屆)會員代表選舉,依法不得委託,請各位會員攜帶【印章】、【會員證或會員編號】、【身分證】或有貼相片之證件,證明會員本人身份。 2.凡年滿二十歲且入會屆滿一年(110年04月09日前入會者),熱心為會員服務,參加會員代表候選者,請於03月21日至25日來會辦理登記,得委託登記。 3.會員名冊及會員代表選舉辦法於03月10日至03月31日止,在本會公告供查閱(不得影印、攝影、拍照),會員資料如有錯誤請向工作人員更正。 4.會員名冊內容包含會員編號、姓名、地址,登記後需三天後領取名冊,並須填寫切結書以保密個資。每本收取300元工本費,只能領取該選區的名冊不得跨區,每人限拿一份,僅限於自己的選區並已有登記選舉。 5.3月25日審核候選人資格完成,當日下午17時抽籤(候選人未到者,由理事長代為抽籤)。 6.理監事及中華民國電氣業全國總工會上級代表選舉請於04月25至04月26日來會辦理登記。 7.依據本會第12屆第10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,參與選舉會員資格,截至110年04月09日止,會員須於選舉日之前繳清會費,超商繳費者請攜帶收據,方可行使選舉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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